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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历史发展
由于苗族历史上没有文字,因此,《苗族古歌》的创作与传承只能靠历代人口口相传。古歌大多在民俗活动如“鼓社祭”、婚丧仪式、亲友聚会、民间节日中演唱。演唱者多为老年人、巫师、歌手等,通常以比赛的形式进行,可以几天几夜地连续表演。直到20世纪50年代,才出版了古歌的苗文文本,有节选本,也有全本。值得敬佩的是,古歌中表现了苗族万物有灵、生命神圣、众生平等、人与自然共存共荣的哲学思想。
古歌虽然在苗岭深山代代相传了几千年,却一直藏在深山人未识。新中国成立后,田兵、唐春芳、今旦、马学良等民俗学家经过反复搜集、整理,于上世纪末出版了不同版本的苗族古歌。
古歌保存着完整的苗族活态文化体系,表现了万物有灵、生命神圣、众生平等、人与自然共存共荣和谐发展的哲学思想,与广大苗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思想感情密切相关。由于苗族没有自己的文字,古歌传唱实际具有传承民族历史的功能。因此,演唱古歌时有较严格的禁忌,一般都是在祭祖、婚丧、亲友聚会和节庆等重大场合时演唱,演唱者多为中老年人、巫师、歌手等。酒席是演唱古歌的重要场合。演唱时,分客主双方对坐,采用盘歌形式问答,一唱就是几天几夜甚至十天半月,调子雄壮而苍凉。传承古歌的方式也较严谨,有祖先传授、家庭传授、师徒传授、自学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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