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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陕西民间文艺山花奖•
学术著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地、市艺术馆、文化馆,各级民协组织、各高等院校、各级文化部门与出版、研究机构部门:陕西民间文艺山花奖(以下简称山花奖)是经陕西省委宣传部批准,由陕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与陕西民间文艺家协会联合主办的全省性民间文艺大奖。 近两年,随着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的实施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推广,极大地促进推动我省民间文艺学术研究工作发展。目前我省民间文艺理论研究空前活跃,学术创新成果不断催生。为检阅我省近两年的学术队伍与理论成果,引导和鼓励理论人才、学术带头人的涌现与创新,推动我省学术研究、理论创新与抢救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工程同力同向,并蒂开花,以提高我省民间文艺作品的质量和品位。为表彰鼓励成绩突出的民间文艺工作者,鼓励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培养一支具有学术创新能力和理论前瞻性的高水准、高品质的民间文艺人才梯队。省民协拟于2008年下半年举办首届陕西省民间文艺山花奖(学术类)评奖活动。 一、参评条件: 1、陕西省民协会员推荐或自荐参评。 2、各地、市、县艺术馆、文化馆,各级民协组织,各高等院校、各级文化部门与出版、研究机构推荐。参评者必须是陕西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不是会员可补办相关入会手续)。 3、每位参评者需提供参评著作或论文5份,填表说明作品内容简介及联系方式,并发送电子文件于fayixi@sina.com 4、国内外报刊杂志的有关评论、报道、介绍或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参评范围 1、民间文学研究著作及相关论文; 2、民间艺术(包括民间音乐、民间美术、民间舞蹈)研究著作及相关论文; 3、民俗文化研究著作及相关论文; 4、民间文学、艺术及民俗文学调查研究报告文集与民俗志。 三、参评作品注意事项 1、每位参评者仅限一部代表作品参评,不得交叉参奖; 2、合著要求参评者平均撰稿不少于5万字; 3、参评著作要求于2000年1月1日——2007年底前正式出版或内部出版的各类著作。 4、参评论文要求于2000年1月1日——2007年底前正式刊发或未发表论文,不得少于5千字。 5、与民间文化,文艺,民俗相关的杂谈、随笔、掌故、报道、综合介绍、各类散文描写、漫话、导游等文集,不得以研究性理论著作或采风考察报道名义参评。 6、与民间文化、民俗不相关的城乡现代化的改革论述文章、传统精英文化的论述文件不得以民间文化、民俗研究论著的名义参评。 7、地方民俗志式的专集、行业专项民俗志式的专集可列入第四类采风考察报告类参评。 8、各类译著不参加此次评奖。 9、已故学者的专著不列入此次评奖范围。 10、已获得省内、全国同类奖项的不得参评。 参评者请于2008年6月底之前将参评资料报送至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陕西省民协 联系人:刘笑海 地址:西安市小寨东路3号 邮编:710061 电话:(029)87907022 传真:(029)87907085 电子邮箱:fayixi@sina.com 陕西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2008年4月8日
附:
首届陕西民间文艺山花奖学术著作评奖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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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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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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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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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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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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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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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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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 |
民间文学、民俗文化、民间艺术(音乐、美术、舞蹈)
或民间文学、民间艺术及民俗文化采风报告集、志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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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
观
点 |
参评者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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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评
委
意
见 |
评委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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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
评
委
意
见 |
评委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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