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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览的补充通知 陕文社[2007]26号
各市文化局,各有关单位:
4月28日,我厅下发了《关于举办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览的通知》(陕文社[2007]23号)。近日,有的市及重点项目保护单位电话询问展览制作、表演等问题,为了确保展览顺利有序举办,并最大程度地反映全省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及近年来的工作成果,充分调动各地及相关单位的积极性、创造性,把展览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展览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整体规划、设计、提供场地和展柜,由参展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的内容、展线,自行制作、布展。
二、展区、展线分布
美术博物馆一层为省属单位及我省重点项目展区,展线 81米,由省艺术馆、省艺术研究所、省图书馆、西安美术学院、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负责。省级重点项目展示,由各项目所在市及相关单位负责。根据省级名录数量(以下同),展线划分为:省属单位40米(28块展版),其中艺术馆负责20块展板,艺术研究所2块展板、图书馆2块展板、西安美术学院2块展板、关中民俗博物院2块展板。省级重点项目40米,11个项目各两块展板。
二层为西安市、延安市展区,展线100米,其中西安市62米(36块展版)、延安市40米(25块展版)。
三层为渭南市、榆林市、安康市展区,展线95米,其中渭南市47米(30块展版),榆林市30米(18块展版)、安康市18米(11块展版)。
负一层为宝鸡市、汉中市、铜川市、咸阳市、商洛市展区,展线100米,其中宝鸡市36米(23块展版)、汉中市32米(21块展版)、铜川市10米(6块展版)、咸阳市10米(6块展版)、商洛市12米(7块展版)。
为保证展出效果,每市可突出国家级重点项目、突出重点工作,图片内容必须反映项目的原生性和其主要价值,每幅图片下面要有简要说明,努力做到图文并茂,生动大气。实物根据各市实际数量安排展柜。
三、版面安排及要求
1、文字概述500字以下(1个版面)并配有能代表本地区特点的标识性图片(作为整个版面的底图)。
2、项目分布图(1个版面,图式和色彩参照附图5制作)。
3、相关文件、会议、培训及项目图表(1——2个版面)。
4、国家级、省级名录展示:版面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5、以下省级重点项目由各市及相关单位负责版面制作,在一层展出。
(1)黄帝陵祭典(延安市);
(2)秦腔(省振兴秦腔办公室);
(3)耀州窑陶瓷烧制技艺(铜川市);
(4)西安鼓乐(省艺术研究所);
(5)凤翔泥塑(宝鸡市);
(6)陕北民歌(榆林市);
(7)宝鸡社火(宝鸡市);
(8)华县皮影戏(渭南市);
(9)汉调桄桄(汉中市);
(10)商洛花鼓(商洛市);
(11)中华老字号西凤酿造技艺(宝鸡市)。
每个项目两个版面,内容包括:简介100字左右,图片根据版面需要自行安排,每幅图片须附有文字说明,每个版面尺寸为:210cm×120cm(高×宽)。
四、版式设计要求
展板尺寸:一层、二层、三层为210*120cm(高×宽);负一层为180*120cm(高×宽)(参照附图1、2、3)。
材 料:写真喷绘,基材为KT板。
设计要求:
1、图文并茂,设计简洁大方,突出地方特色;
2、根据展览的整体设计,所有展板的上下形式参照附图4。
办展要求:展板间距一层、二层、三层为40cm,负一层为 30cm(注:各地可以根据基本尺寸灵活安排,可以将基本板块合并使用)。
五、时间安排
5月8日—6月2日各市及相关单位准备材料、设计展版、制作完成。
6月3日—6月5日各市及相关单位布展。
6月6日开幕。
6月11日闭幕。
6月12日撤展。
六、实物及表演项目
1、实物:根据各地项目数量安排展柜、展台,摆放于所在展区。
2、手工技艺表演:剪纸、泥塑、陶艺、皮影等民间美术项目在各自展区表演。
3、舞台表演(陕文社[2007]23号文件第二项第四条提出的9个项目在各市的展区进行表演):以下10个项目在展览期间分别安排在负二层小舞台进行专场表演,每个项目须准备一个小时的表演内容,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1)千阳灯盏头碗碗腔皮影戏(宝鸡市);
(2)端公戏(汉中市);
(3)合阳提线木偶戏(渭南市);
(4)紫阳民歌(安康市);
(5)华县皮影戏(渭南市);
(6)府谷二人台(榆林市);
(7)华阴老腔(渭南市);
(8)柞水渔鼓(商洛市);
(9)陕北民歌(榆林市);
(10)陕北说书(延安市);
(11)洛南静板书(商洛市)。
3、表演时间:
上午:10:00分——11:30分
下午:2:30分——3:30分
各市及有关单位要将所需展柜、表演项目人数及解说词 (主持词)于5月25日前报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经确认后组织实施。本次展览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市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领导挂帅,专人负责,使展览达到预期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