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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即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文化遗产,丽水作为一个拥有1400年悠久历史的区域,同时是拥有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区之一。当前,我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没有相应的政策与法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缺乏一种紧迫与危机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没有专门的机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人,缺乏关心与体贴。
如何改变这一现象,笔者谈些自己的认识。
一、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关系一个民族的文化与精神的传承,较之有形遗产而言,如指间之沙,稍有不慎,带给我们的就是不可挽回之痛。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记录着中华民族生息繁衍的历史,凝结着中华民族的精神。特别是那些历史上没有自己的文字(如畲族),或是创立较晚的众多少数民族,他们的历史,则是在创世神话中表述,在民间传说中记载,在群众口头上流传。对民间活态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传承、发展,是我们民族处在大的社会转型期所面临的重要而又急迫的问题。对此,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性措施,绝不应该让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断送在我们这代人手中。
二、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
历经数千年而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它长期产生,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受历史条件、经济形态、生产、生活方式及群众思想观念的局限,必然要打上某一时代与阶级的烙印,其中既有瑰宝美玉,亦有残渣败絮;既是精神动力,亦是沉重的包袱。我们在对其研究时,首要的是要分清这两种界限,对其精华部分要发扬光大,给予继承并创新;对其糟粕必须弃之不惜,坚决甩掉。
三、创造保护、传承、发展的良好氛围
开发历史人文资源,会对一个国家或地区提高知名度,促进经济建设产生难以估量的作用,也可能由此而产生一个独具特色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一个城市有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构成了有别于其它城市的特色与风格。近年来,伴随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行动的启动,全球性的保护、珍视口头和非物质遗产逐渐掀起热潮。包括中国“昆曲”、“古琴”这两种凝聚中华文化特质的古老艺术在内,已经有46种世界各地的民间艺术登上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名录”。然而,申请不等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能像文物一样被保护起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死的,我们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普查、抢救
普查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包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和对一些反映民族民间文化内涵的实物和资料的收集,其目的就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丽水有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进行全面普查、登记,才能有重点地保护抢救。在普查的基础上,根据历史、文化价值,认定其中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或濒临消亡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为重要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给予重点保护和重点抢救,培养传承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的“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评估;日本和韩国认定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对文物、文物保护单位、濒危野生动植物的认定及公布等制度,均值得借鉴。
五、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人的保护
人的消失无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损失。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由于它是非物质的,无形的,依附于人的身体,许多民间、民族一旦人亡,这种无形的文化也随之消亡。“一些民族消失了,一些国家消亡了,一些文明中断了。虽然可能留下一些物质文化遗产,但无形的文化遗产却不能留下”。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无形文化必须有继承才能得以传承发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要对无形文化持有人(老艺人等)进行保护,并鼓励他(她)们“师徒相授”培养继承人,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