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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27日,农六师新湖农场行文并组成专门机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这标志着该场首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全面展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他是广大人民群众在长期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中共同创造、积累和传承的有形和无形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
清光绪年间,就有农工在新湖农场垦荒耕种,呼土壁河、甘河子、塔西河、玛纳斯河冲积,形成农场平原区。天山北坡经济带又将农场划归“圈内”,北疆大动脉——312国道及北疆铁路与农场相连。
建场43年悠久的历史文化,来自祖国各地拓荒者形成的特殊地域,沧桑巨变,勋业辉煌。三代新湖人在这神奇的土地上,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新疆小曲、地方杂话、民间舞蹈、民间习俗、民间音乐、民间美术、民间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农场传说。如自己撰写、自己编辑、自己装帧的《戈壁春秋》;农场人筚路蓝缕、饮冰卧雪、挖地穴居的《新湖农场志》;披荆斩棘、流传千古的《新湖农场民间文学》;有着深厚底蕴和独特文化价值,自编、自曲、自演的《新湖礼赞》等。
为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农场两级机关成立普查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培训普查人员,进行录音、录象、拍照、登记,挖掘、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濒危程度等。农场计划在春节前完成普查工作,之后将进入审验、上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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