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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自治区文化厅开展了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标准,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区各地及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了审议。日前,专家评审委员会经过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提出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共计3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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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5〕101号)的精神,自治区文化厅开展了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标准,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区各地及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了审议,专家评审委员会经过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提出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33个,现将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天(3月1日—3月20日)。如有异议或建议可向受理单位提出复议或意见。
受理单位:自治区文化厅社文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银川市文化东街8号
邮政编码:750004
联系电话:0951-6023790 5011770
电子邮箱:nxbyzhx@sina.com
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推荐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单位)
民间音乐:(3项) 01 北武当庙寺庙音乐 石嘴山 平罗 02 回族口弦 西吉 同心 03 山花儿 海原 同心
民间舞蹈:(4项) 04 舞狮 海原 中宁 (海原胡湾狮子 中宁刘庙狮子) 05 舞龙 中卫 06 隋唐秧歌 中宁 07 回族踏脚 泾源
传统戏剧:(1项) 08 皮影 贺兰 盐池
杂技与竞技:(4项) 09 何家棍 吴忠 10 打梭 海原 11 方棋 同心 12 南营武术杂技 青铜峡
民间美术(6项) 13 民间绘画 平罗 隆德 14 剪纸 海原 同心 隆德 15 刺绣 红寺堡 隆德 同心 海原 16 砖雕 隆德 17 张喆生篆刻 隆德 18 杨氏家族泥塑 隆德
传统手工艺(8项) 19 黄渠桥羊羔肉制作技术 平罗 20 枸杞传统栽培技术 中宁 21 中宁蒿子面 中宁 22 草编 彭阳 23 擀毡 红寺堡 24 箍窑 同心 25 二毛皮制作 盐池 26 手工地毯制作 盐池
传统医药(2项) 27 回族汤瓶八诊 杨华祥 28 张氏回医正骨 吴忠
民俗(5项) 29 回族婚礼 海原 30 祭河神 中卫 31 高台马社火 隆德 32 六盘山九龙莲花池 隆德 祭祀民俗 33 回族服饰 吴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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