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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们不懂什么是版权,当我们搞出一件新作品时,有人模仿,我们就生气、着急,但不知道该怎么办,后来我们清楚了,这是侵权。随着我们作品名气越来越大,侵犯我们版权的现象越来越多,恶劣程度也越来越高,所以我认为,版权保护对我们易水砚来说,泽如时雨!”4月5日,河北易水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淑芬在向我们介绍易水砚版权屡屡被侵犯的情况时说。

易砚是中国著名古砚之一,素有“南端北易”之誉。易砚(古代又称奚砚、燕畿乌金砚)产于古易州,相传始于战国,盛于唐宋,为中国制砚之鼻祖,历代宫廷之贡品。易砚融绘画、书法诸艺术为一体,形成了兼有江南纤秀细腻和北国刚劲浑朴的独特风格。新中国成立后,易砚由易县工艺美术厂经营数十年,在国家工商总局独家注册“易水”商标,并于1999年转让给河北易水砚有限公司。河北易水砚有限公司开创中国巨砚工艺化制作之先河,在全国砚雕界独树一帜,使易水砚成为融文化、历史、政治之内涵及各种雕塑艺术手法于一体的艺术精品。

这些年来,易水砚成为驰名海内外的名牌产品。1994年易水砚荣获中国名砚博览会金奖;2001年易水砚被选为第六届世界华商大会特别指定礼品;2002年,易水砚荣获中国文房四宝博览会金奖和中国工艺美术“华艺杯”奖。易水砚精品《乾坤朝阳》曾作为国礼赠送给法国总统希拉克;《二龙戏珠》曾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杰出手工艺品徽章。易砚高级工艺美术师、河北易水砚有限公司总经理邹洪利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命名为“民间工艺美术家”。

“随着易水砚的出名,许多侵犯易水砚版权的事情开始出现。”张淑芬说,针对易水砚的侵权行为主要有两种,一是抄袭,一是假冒。河北易水砚有限公司对自己的50多个造型比较独特的产品进行了作品登记,这标志着这50多个作品明确受法律保护,抄袭就是侵权。“我们耗费心血设计出来一个造型,在国内或国际上获奖,结果没多长时间,市场上就会出现同类造型的其他产品。我们知道这不是我们公司的产品,但许多顾客并不知道,他们也可能去买这些产品。这种抄袭行为危害很大,一影响了我们进一步创新的积极性,二影响了我们公司的经济效益,三使一些顾客上当受骗。我们认为,对这样的侵权行为应给予严厉制裁。”
除了上述侵权行为外,网络或画册侵权也是让张淑芬非常头疼的一件事情。张淑芬举了两个例子:在一个并非河北易水砚有限公司办的名为“中国易水砚网”的网站首页上设有易水砚介绍、合作与招商等栏目,并有12张精美易水砚照片,这12幅照片,大部分是河北易水砚有限公司的作品,其中包括已经登记过版权的“二龙戏珠”砚、“龙珠”砚和“月同我心”砚;易县有个米某在网上注册了一个“河北易水砚有限公司”,把易水砚的许多照片放到这个网站,然后留下自己的联系电话,称自己是卖易水砚的,可张淑芬他们根本就不认识这个人。
“制止侵犯版权的行为,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设计者自己首先要有版权意识,每设计制作出一个新作品,最好到版权局进行作品登记,这样就等于有效地保存了作品权利人的证据,一旦发现侵权,依据著作权法向版权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处长潘海波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