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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了省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非遗保护中心2007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要点汇报,对下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非遗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由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慧芬主持,省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省非遗保护中心人员参加了会议。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我省的非遗保护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绩,《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于2006年9月由省人大通过,并于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今年3月省政府公布了《江苏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率先在全国开展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命名活动, 23人入选文化部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列全国第一。
特别是在第二个“文化遗产日”活动中,我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展示活动;省文化厅社文处、省非遗保护中心分别被文化部授予“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集体”和“文化遗产日奖”。全省的非遗普查工作已全面展开,市、县级非遗名录建立顺利进行。与会人员对我省的非遗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会上,王慧芬要求,一是完善工作机构、加强充实力量。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非遗保护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列编工作进程,充实力量、整合资源,创造性开展工作。二是积极争取经费、做好保护工作。要继续争取增加省级非遗保护专项经费,加大入选省级以上非遗名录项目保护、管理和扶持力度,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促进重点项目的有效传承。三是注重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形成有效的保护机制。
要加强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宣传,做到依法保护,尽快制定《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暂行办法》,注重理论研究和工作的创新。四是突出重点工作、力求抓出成效。要继续推进全省市、县级非遗名录建设,年底前完成所有市级名录和三分之一以上县级名录的建立目标;抓好全省非遗普查并于近期召开现场会,要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有效推进全省普查工作的健康开展,确保按时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