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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属普查范围
上月27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动员会议,要求在民族民间艺术普查的基础上,约用4个月的时间,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一次规模更大、更全面、更深入的普查,达到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据悉,这次普查以“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为工作方针,将涵盖我市具有突出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民族语言、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间杂技、民间美术、民间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仪、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传统医药等内容。鉴于我市已于2004年按照省文化厅的统一部署,基本完成了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曲艺、民间戏曲、民间美术、工艺和部分民俗类的普查,故本次普查除部分项目要按照省规定录音、录像等技术要求抓紧查漏补缺外,对于省文化厅原先部署的普查要求不足的项目,还必须进行重新登记记录。
这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将于2008年4月底前汇集普查成果,5月底前迎接金华市的验收。通过此次普查,我市将及时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抓紧认定和抢救一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特别是处于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逐步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推动和谐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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