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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影像化保存的物质长久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为无形出现了不易保存的问题,通过影像化可以把非物质文化嫁接并转化为一定的物质形态,有利于长期保存进而世代传承。如电影《黄土地》中不时出现的陕北民歌和腰鼓、《炮打双灯》中的木版年画和爆竹、《黄河谣》中的民歌和社火表演,都是把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电影(胶片)这种影像化的物质载体进行记录保存并推广传播的。
文化的保护发展,必须将传承和积累相结合。通过大众传播和影像媒介,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容上得到了传承,在工艺上取得了创新,在观念上受到了重视,在文化的积累上,也获得了扬弃和吸收。影像化的载体除了电影还包括电视新闻报道、各种文艺大赛和综艺节目、公益广告、专题纪录片等等。如央视举办的中国新民歌大型演唱会、电视舞蹈大赛等;2006 年教育频道推出的以传统节日为主题的电视片《我们的节日》;同年,做为央视收视率最高的品牌节目之一青年歌手大奖赛,也首次把原生态唱法从民族唱法中单列出来。这些不同的影像化传播方式都极大地促进了世界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
四、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播中出现的问题
从媒体态度来看,除了CCTV和教育文化频道的一些民族文艺节目,国内其他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程度还有待提高;从地区保护措施来看,浙江、杭州等发达省市已经采用了影像化的保护方式并收到良好成效,为全国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闯出了一条新路。虽然现代影像传媒以其锋利的触角渗入到了日常生活的角角落落,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播过程中,我们还有很多方面做得不到位。
1、“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术语是近些年才出现的舶来品,学术界对相关定义和概念还存争论,影像传媒界就更无法准确勾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具象轮廓。所以陕西的当务之急是在厘清基本概念的基础上,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科学体系,为公众和影像化传播过程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从而解决现在众多影像报道只停留在感性化层面的问题。
2、从内容上讲,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极强的地域性。陕西作为面积和人口大省,民俗遗产和民间文化资源分布零散,其接受面更容易受到区域文化、民族传统的限制,可能出现创作出的影像化作品只在陕西当地引起关注,而在其他省市遭遇冷落的情况。所以陕西要充分挖掘当地文化资源的民族共性,站在传承中华文明的高度上解决文化区域局限性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化传播带来的障碍。
3、国家对影像传媒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公约”“意见”还停留在“鼓励、提倡”的层面,陕西在这方面的民间普查和建章立制工作也有待完善。我们需要在保护中渗透法律强制力,完备各种奖励和监督机制,并且为影像传媒提出明确的指导方向。否则,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就很容易出现影像传媒由文化传播向现实利益的妥协。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出现一部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纪录片,很多影像传媒单位在这方面的宣传工作也只是零散、应景的跟风报道,对需要长期持续关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十分不利。
4、当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文化消费的对象,便出现了过度改造和包装的问题。陕西也出现了一些影像传媒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层化报道:只关注具有视觉冲击效果和新、奇、绝的文化样式,割裂了对其核心――遗产传承人的足够关注,忽视了对其生存区域和流传方式的展现,使影像视野中呈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了从当地文化空间中抽离出的文化断层。对此,陕西政府和相关文化部门应积极指导,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和方法,规范和强调影像传播的媒体行为和社会责任。
新技术发展和文明传承是人类发展的永恒命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积极推进的当下,利用先进的影像化技术和传播观念在现实问题中突围并实现人类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播,成为我们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
参考文献: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像化生存》高有祥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07/06
《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功经验对陕西的启示》许定国 吴永 《新西部 (下半月) 》 2008/01
《发挥电视优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薛荣伟 《视听纵横》 2006/01
《传媒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刘壮 谭宏 《新闻爱好者》 2007/12
《在声像记录中传承、光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黄斌 《声屏世界》 2006/08
本文作者:吴琳 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05级编辑出版系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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