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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有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东乡族、撒拉族、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乌兹别克族、保安族等10个民族,它们都有各自的舞蹈艺术,回族舞蹈艺术正在追赶时代的发展,以满足广大回族群众日益提高的审美要求。
 回族舞蹈《月之弦》
在歌舞艺术上我国回族民间广为流传的有以下几种:一是民间“花儿”,大都以歌颂爱情为主要内容。在自娱性不特定的场合中,一般由单人或男女合舞为表演形式,舞蹈较为欢快奔放;二是“宴席曲”,多是男子对舞,是一种边歌边舞的形式。
它的特点是有较浓厚的武术风格,动作粗犷、剽悍,潇洒大方;三是“口弦舞”,也称“坐舞”,多为女性表演,也有男子表演的(宁夏),一女弹口弦,周围一圈静听。有时也有双双对弹或多人对弹的,如“三点水”、“凤凰令”、“盼哥安”等。音乐细腻多变,清脆悦耳,随着音乐的变化做一些模拟性的舞蹈动作,上身随之缓缓摇摆,或轻轻踏步。
站立时有时也做一些纤细的动作,主要表现妇女内心喜、怒、哀、乐之情。全国各地区回族妇女均会弹拨(多是老年妇女);四是《念舞》,也就是“拜舞”,一般以男性为多,也有女性舞的,一般表现在“主麻”日集体“圣纪”中,动作朴实,舒展大方。在回族的“开斋节”、“古尔邦节”中常可见到,有较为统一的队形;五是《八大棍》,是用一种花儿曲调伴舞的、棍术多变、腿下均为屈伸步的歌舞形式。宁夏银南地区称“铁环鞭”,多为男性表演。舞时手持短棍在左右肩、小臂、肘、腕及手中敲击,使其发出哗哗响声,节奏较为明快,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了文工团,经过短短十年,文艺工作者通过对回族民间艺术挖掘整理创作出的舞台剧目有《宴席曲》、《回族的心愿》、《口弦》、《金凤凰》、《吆骡子的哥哥回来了》、《宁夏,我的家乡》等形式多样的回族歌舞,受到全国回族人民的欢迎和喜爱,在全国舞坛上有一定影响。据调查,有关回族民间舞的种类还有很多,如正在整理的《赞圣歌》、《洗浴舞》、《汤瓶舞》等,由此可见,回族民间还有相当数量的艺术珍品藏在深山之中。
回族舞蹈不仅感人,而且很富有回族生活的真实性,使回族人民的真实生活以及精神面貌得以体现。舞蹈富有感染力和生命力,符合回族人民的精神气质,因而也得到了全国回族人民的承认。从这几个作品的舞蹈动作上看,象征性较为明显,因而给舞蹈内容增加了新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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