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各级文化部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组织和科学决策能力,提高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加快建立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开展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陕西省文化厅于8月21日至25日,举办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申报和普查工作(管理类)培训班。省文化厅副厅长蒋惠莉同志就我省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了重要讲话。

培训班现场
陕西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历史悠久,品种繁多,是陕西省的文化优势之一,也是国家的代表地区之一,在全国有着非常重要和独特的地位。非物质文化遗产按地域大约可以分为三部分:一是以陕北为代表的黄土窑洞文化,具有典型的黄河文化的特质;二是以陕南为代表的巴楚文化,是长江文化的一部分;三是以关中平原为代表的南北融合的文化,是我国农耕时代强势文化的集散地。我省有剪纸、刺绣、皮影、造纸等民间工艺和技能;有秦腔、眉户、道情汉调二簧等地方戏曲;有西安鼓乐、安塞腰鼓、洋县佛教音乐等民间音乐舞蹈;有黄帝陵祭祀、炎帝陵祭祀、白云山庙会等民俗文化空间。三秦大地处处含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这些宝贵的不可再生且具有巨大价值的文化资源,对我省未来发展必将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全球化和现代文明的冲击下,随着西部大开发、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陕西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严峻形势,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走向消亡或者处于濒危状态。
 陕西省文化厅副厅长蒋惠莉致闭幕词
近年来,陕西省政府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召开了全省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会议,建立了非物质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发了保护工作通知,建立了保护工作的专项经费。陕西省24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列首批国家名录之中,3个项目被国家确定为保护试点,全省民间艺人在册登记12000余人。一系列重大保护活动的开展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目前,陕西省正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申报和普查工作。
 陕西省文化厅社文处处长赵登峰讲话中
这次培训班的举办,标志着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将有专业的“管家”。参加培训的人员为陕西省11个市的文化局负责人、社文科(处)长,市群艺馆馆长、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县文化局长等单位80人。培训班邀请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国家中心主任、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田青,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辽宁大学教授乌丙安,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主任王路,西安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宁宇等10多位省内外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的知名专家、学者,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及项目的分类认定与操作规程,普查工作的内容、范围和方法等诸多问题,结合全省实际作了专题报告。
为了收到预期效果,陕西省文化厅认真组织,精心安排,采用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以促进学员联系实际、寻找问题、相互交流、借鉴,澄清模糊认识,理清保护思路,明确保护任务,为今后全省推进保护打下较好的专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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