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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水婚礼
迪庆高原位于滇川藏三省交界的云南西北部地区。在被认为是迪庆高原最富人格化的自然之神-太子雪山下,生息着中国藏族的又一个群体。迪庆藏民保持着藏族浓厚的民族特色,但在语言、服饰、习俗上,又与其他地方的藏民有明显的不同,富有自己的特点。
迪庆藏民传统的习俗是家中除长子长女外的其他子女一律嫁出去,而长子或长女的配偶,又一律要迎进来,这已成为一种不成文的法律。
小伙子要出嫁了,在送亲的队伍中,马队和送亲人数的多少是显示出嫁者地位、身份和气派的显要标志。被视为神柱的中梁顶柱,神柱上洁白的哈达,长青的松枝,把婚礼的气氛装点得神秘而庄重。用托盘盛着的礼物,不是什么贵重的礼品,它是一个农牧民族在自然经济中,物的生产和人的生产两个环节的象征;哈达,更是这种场面不可缺少的象征礼品。女方早做好了迎亲的准备,向送亲的代表献上哈达、礼物和青稞酒,表明女方家长对男方来宾最崇高的敬意和最美好的祝福。
 新郎新娘在接受哈达与祝福
迪庆藏民嫁新娘也与众不同。新娘出嫁前,要在从小长大的家中吃最后一顿饭,叫"告别饭",在临出门前要唱家史,唱父母的养育之恩,家人和村民的嘱托,使婚礼一开始就像歌咏比赛,显得意趣昂然,气氛活跃。
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的婚俗,给人们一种独特的印象。这种婚俗大致经历: 一、 求婚 一般年龄在十七、八岁的青年男女,除了父母指腹为婚或包办婚姻外,多为男女一见钟情,产生爱慕之心,而后,由男方托人禀明父母,父母又托媒到女方家求婚。求婚时,媒人携带一条“哈达”和一坛醇香的青稞酒,酒坛扎上红绸,选吉日送到女家。这就是“宏穷佐” (求婚定亲)。若女方及父母同意,就当面收下酒和哈达。如不行,就当面谢绝。如女儿同意,父母不允,女儿就可直接向父母表示出走之意,以示决心。这样,当媒人第二次来求婚时,一般说来,女方父母就会答应。若是父母仍不同意,女儿就可同其情人一起逃走自行同居。解放后,这种情况已少见了。
 藏族新郎
二、 迎娶 求婚以后,女有认可,就要选择吉日请亲友饮酒,以示女儿已许他人,开始张罗婚事。这时男方又托媒持“哈达”再到女家商定婚日。到迎娶前一天,男方派亲友数人送新娘出嫁时应穿的婚礼服和装饰品到女方家。 次日凌晨,新娘被打扮得花枝招展,嫁娘、双亲及族中长辈亲友依次以“哈达”搭在新娘身上,并将礼品置于新娘前。新娘的母亲亦以“哈达”一条相赠,并告诫女儿:“哈达不需要长,只要洁白就行。姑娘不需要美,只要善良就行。百灵鸟要靠声音,媳妇要靠勤劳……” 最后,嫁娘和接亲的男女宾客互相唱起了婚歌。其唱词内容也是祝颂性的。 接亲仪式开始,新娘骑着一头雪白的骏马,在送、迎亲队伍的簇拥下,正式出嫁了。迎、送亲队伍唱起了送迎亲仪式歌。送亲调一般深沉、压抑、储蓄。多为嘱咐和询问。而迎亲调则欢快、诙谐,多是安慰、问答,一悲一喜,十分有趣。仪式歌要遇山唱山,遇河唱河… …调子虽然固定,歌词却随意编唱。 到了新郎家,两家宾客又互相饮酒,同唱婚礼仪式歌,夸耀新郎新娘。随后,新郎新娘又互相唱歌,表达男女双方的思慕、爱恋的炽烈情感。至此,整个婚礼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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