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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订亲称“定茶”,亦称道喜,订 小亲。在宁夏南部山区称“说色俩目”。女方家同意后,男方家准备花茶、绿茶、陕青茶等高中档茶叶和红糖、白糖、核桃仁、葡萄干、红枣、花生米、芝麻、桂圆肉、蜜枣、柿饼等,包成一斤重的若干双数小包,每个小包上放一红纸条,以示喜庆,同时给女方家购二至三套中档衣服,于主麻日(1)由男方父母、阿訇和未婚夫一起送去,女方家以宴席热情款待。尔后,双方当着亲戚朋友和媒妁的面互道“色俩目”,表示婚姻大事已经定下和许诺,一般不再变更。女方家喝了“定茶”后,男方择日定亲或定大亲,回族民间称“插花”。 男方根据女方的要求,购置日常化妆用品和生活用品、四季服装或布料、手表、自行车以及手镯、戒指、耳环、项链等首饰,有的还准备1只羊和100斤大米,并带上“麦海勒”(2),于主麻日由阿訇(3)带领,未婚夫及其父母、奶奶、婶婶等人随行,赴女方家“插花”。女方家也请阿訇及其亲友迎接客人,并宰鸡宰羊干“尔麦里”。请阿訇、满拉等诵读《古兰经》选段。最后,双方家人和亲友一起赴宴,相互寒暄,议定结婚日期。是日,男女方的嫂子和奶奶有意将一对青年男女安排在一起干活、吃饭,以增进了解,彼此加深感情。结婚前一天,男方要向女方家送礼,女方要向男方家回礼,这种形式被称为过大礼。男方送给女方家的礼物中,看肉食、果品、装饰品等,其中肉食、果品类是送女方家宴请宾客用的,而装饰品类是送给新娘装扮用的。这些礼物由阿訇带领男方家的人送到女方家。女方的回礼一般是新娘陪嫁的东西,如家俱、衣服、被褥、生活用品等,由新娘的弟兄在收到男方礼物的当天,送到男方家里。举行婚礼这天,男方家里要贴大红喜字和对联,堂屋墙正中挂着阿拉伯文写的一段(古兰经),两边是阿拉伯文条幅。一大早,男方的内亲们都跪在堂屋里,听阿訇跪着朗诵(古兰经),祈求真主赐福。念完后,婚筵的首席要招待阿訇。
 回族婚礼 新郎在陪郎、媒人的陪伴下,于饭后坐轿(或骑马、走路)来到新娘家迎亲。当到达新娘家的时候,新娘家的大门却是关闭的。陪郎即上前代表新郎叫门,并说一些祝贺、感谢的话,等女方家大门打开,新郎等人才能进入新娘家。女方家对迎亲的人们非常热情和礼貌,进茶点时让新郎坐上席,要上三道槟榔、三道糖茶款待迎亲者和陪同的客人。茶点过后,又上一道牛肉冷片、一碗凉鸡和一条鱼。鱼上了桌,就意识着迎亲者可以迎走新娘了。这时候,由陪郎和媒人周旋,让新郎起身并向女方父母行礼,使新娘坐进轿子,然后启程上路。新娘的兄长或弟弟要扶着新娘轿子的轿杆,送出一段路程后才返回,也有一直送到男方家的。 新娘到达男方家后,由两位女性老人打开轿帘,拿一小碗红饭喂新娘吃,红饭拌有松仁、瓜子和芝麻,意为早生贵子,多子多孙。新娘吃完,下轿后,由两个姑娘搀扶进门。新娘一手捧(赫听)(古兰经)选段及圣训选),一手提钱,意为祈求真主赐福,把幸福和钱财带到新郎家。这时候,新郎在新房门口迎接新娘。新娘进入洞房后,将从娘家带来的红纸包裹的喜糖分送给贺喜的人们。 接着宴请宾客,一般是吃牛八碗,八人一桌,有时还加几蝶小菜。席间,有专人给宾客加添饭,服待十分周到。 结婚之日,请本坊教长或阿訇来主持婚礼,并为新人念祝贺经文,俗称“尼卡哈”。阿訇先问新郎、新娘名字,再问新郎是否愿意娶她,新娘是否愿意嫁他,双方作了肯定回答后,阿訇诵读《古兰经》选段,祈祷和祝原美满幸福,教导严守教规,孝敬父母,求学上进,互敬互爱,白头偕老。之后,阿訇将男方家准备好的核桃、枣子、花生、水果糖等,亲自抛撒给前来贺喜的人,以示夫妻和睦,早生贵子。由于地区和教派不同。念尼卡哈的风俗也不尽相同。有的在结婚之日,男方在亲友的陪伴下到女方家举行。有的虽在男方家举行,但念尼卡哈时,只有新郎、证婚人和父母等,而无新娘。阿訇征询男女双方是否愿意结合时,由双方父母代替回答。不少地区,除了念尼卡哈,还写依扎布(5)发给新郎新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回族穆斯林执行《婚姻法》,先到政府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书后,再按回族风俗举行念尼卡哈仪式。通常在举行完念尼卡哈仪式后,抛撒喜果,让贺喜和围观的大人、小孩拣食。意为知感真主赐结良缘,祈求真主赐生贵子,俗称“撒喜”。新娘入洞房后,众乡亲把公婆簇拥到院子中间,每人耳朵上挂两串红辣椒,头上戴顶破草帽,脖子上挂一个铜钟,脸上抹上锅灰或用墨汁点成麻子,反穿滩羊皮袄,倒骑毛驴,由一乡亲手牵毛驴,众人鞭打吆喝,使驴子乱奔乱跳,公婆乱喊乱叫,众人捧腹大笑。民间认为,结婚三天没大小,不耍不热闹,无论怎样耍,公婆都不许恼火,俗称“耍公婆”。新婚第二天,新娘新郎沐浴净身,吃过早饭后,新娘的奶奶或其他长辈带着新娘认婆家大小。认长辈时,新娘要长长地称呼一声,长辈则要响亮地答应一声,然后给新娘以见面礼物或小红包,以示纪念,俗称“认大小”。
 郎情妹意
婚后三天或七天,新郎准备礼品陪新娘回娘家,看望父母及亲属。父母事先做好准备,款待一对新人。宁夏山区的回族一般以鸡腿来款待回门的女儿女婿。娘家亲戚请新郎新娘做客吃饭,并给新娘回赠礼物。是日晚上,新郎一般要赶回家中,新娘则在娘家住上三至五天后,由新郎接回,俗称“回门”。至此,婚礼告结束。 根据《古兰经》的规定,我国回族在形成后,实行族内通婚。但男性可以娶非伊斯兰教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其他民族的女性为妻,限制女性与非伊斯兰教以及信仰伊斯兰教的其他民族男性通婚。与回族结婚的非伊斯兰教男性和女性必须皈依伊斯兰教,履行入教手续,接受伊斯兰教的约束。上述规定无论是历史上还是在现代,一般在回族聚居的地区都比须严格地执行。 但在回族与其他民族杂居的地区,或者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回族与汉族或其他民族之间的通婚却是屡见不鲜的。伊斯兰教还规定,一个男子可娶四个妻子,诸妻平等。1949年以前,回族地主富商有多妻现象,一般平民多数为一夫一妻。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社会主义的婚姻法,一夫多妻有悖于法律,因而被废除。
总之,回族的婚姻,因地区而有异,因时代不同而有别。但回族的婚姻一般程序要经过提亲、订婚、迎娶、婚礼等过程。

提亲 适龄男女双方通过相互了解认识有了感情,然后由男方请来媒妁,到女方家去提亲。西北地区提亲时,媒人一般要带“四色礼”(茶叶、方糖、红枣、核桃),又叫“开口礼”。女方收下,即暗示可以考虑,反之则拒绝。过后往返若干次,双方满意后即可商议订婚事宜。 订婚 回族订婚方式因地而异,没有一定的规制。西北地区订婚俗称“挂坠儿”,订婚日男女双方都要宴请媒人、主亲人。订婚礼品有金耳坠儿、衣服或衣料、化妆品、封子(又称干札,现金)、四色礼等,由男方送到女方家中。海南回族订婚时,多由男方携槟榔、面条、聘金、手镯等礼品到女方家面议完婚日期。聘礼多寡、品种,往往视男方财力和女方要求而定。 嫁娶和婚礼 双方选定吉祥日(大都选“主麻”为成亲日)后,迎亲前四天,男方邀女方家长于次日到家中书婚。这一天,男方先请来掌教阿訇(另室候坐),立司礼(主亲人担任),女方客人来后,互道问候,各就各位后,掌教阿訇入堂上席就坐,女方客人、男方主人分坐左、右侧,众亲友坐于两边;新郎在案前跪下,掌教阿訇申明婚姻之礼,书婚之义,书男女名氏及男女名于笺,当众宣读,然后抓起盘中糖果、花生之类掷向新郎三次,主人摆上宴席,款待来宾。 迎亲之日,新郎盛服去女方家中,岳丈迎入,拜于堂。穿着嫁装的新娘拜父母及亲属,然后以锦帛覆其面首,登上彩车,由新郎护送至男方家中。入夜至行婚礼。当天宵礼后,媒人在新房内摆上菜肴点心,领新郎入内与新娘共进晚餐,食花露羹汤。用餐后由亲族中德高望重又通晓教典的妇人向新郎新娘训诫夫妇互相敬爱的有关内容,并问及教典所应知之条例。最后,去除新娘头饰,放下帷帐,众人退出。次日清晨新娘家送来菜肴,请来婿家舅姑,新娘敬请长辈用餐;舅姑家亦备菜肴,招待新娘。新郎则于婚后三日携礼品拜见岳父母及外舅、外姑诸亲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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