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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前夕,全国人大代表朱维芳再次呼吁,我国应增设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此前,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朱维芳曾建议为完善我国的节日而专门立法,设端午节等传统节日为法定节假日,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朱维芳表示,她会坚持提出这一建议直到被采纳为止。
建议将传统节日设为法定节假日,朱维芳不是第一人。这些年,类似的建议总是与传统节日相伴而来,似乎成为了传统节日的新“民俗”:清明节到了,有人呼吁清明节应该设立为法定节假日;中秋节到了,有人呼吁应该设立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此外还有元宵节、重阳节,等等。似乎法定节假日真成了文化保护的灵丹妙药,传统节日只要被设立为法定节假日了,立刻就焕发出了文化的勃勃生机,文化保护自然也就“不待扬鞭自奋蹄”了。
但事实上,这不过是文化保护上的一种一厢情愿的臆想:基于对传统节日以及传统文化保护现状之上的忧患意识,希冀借助于国家行政力量的干预来固化文化,并逐渐形成了一种传统节日传承上的“法定”情结。可是,传统节日“法定化”毕竟不是传统节日和传统文化保护的灵丹妙药,传统节日的深刻文化内涵是“法定化”无法承载得起来的。节日文化作为一种民俗,其形成和传承都具有自己的独特规律,它更多地倾向于民间化,极少能够受到“法定”的影响和制约。
传统文化保护是一个庞大复杂的概念,关键在于如何重建国民的民族文化认同意识,如何将传统文化的复兴与时代的创新结合起来,等等。没有这些踏踏实实的工作,即使将端午节等所有的传统节日都设立为了法定节假日,也只能徒具形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怕也难以挖掘出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