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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翔小笼”手工艺欲申请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旦成功,这将成为首个小吃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月9日《青年报》)
“南翔小笼的皮薄、馅大、汁多、味鲜、形美,它几乎成了上海的代名词。”市民对南翔小笼的评价,从来不乏溢美之辞。我理解上海人对于南翔小笼的衷爱,但若要为之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我有不同看法。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缔结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给“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下的定义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都可称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扎根、生长、发展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才是其作为遗产的整体价值所在。
那么,为南翔小笼“申遗”的依据是什么呢?我理解,“申遗”的本意是让其“回归正宗”,保护其独特的制作工艺,可问题是,难道这种制作工艺已经濒临失传了么?南翔小笼作为一种小吃,又代表了多少历史和文化的传承?有哪些独特的文化内涵?如果这样,北京豆汁、天津麻花、兰州牛肉面等等,全国各地的名小吃,是不是都要来申请一回?
为认定“最地道”的南翔小笼,有关部门颇费工夫,找到了位于南翔镇的“古猗园南翔小笼”。那么,这个“最地道”的评判标准又是什么,能否服众?南翔小笼初名“南翔大肉馒头”,再称“古猗园小笼”,后来才叫“南翔小笼”,不同地方做的味道不一样,我们怎么就能认定这家才是“标准”呢?
去年5月,国务院公布了51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上海占8项:江南丝竹、昆曲、京剧、越剧、锣鼓书、顾锈江区、竹刻、乌泥泾手工棉纺织技艺。就保护“文化遗产”的本意来说,恐怕南翔小笼比它们还欠缺一点吧。前几天,《东方早报》报道说,曾经风靡旧上海的“百乐门音乐”也在准备“申遗”,依我看,这个就比“南翔大肉馒头”有文化,也更符合“遗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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