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法定假,请算上除夕!”目前,社会上这种呼声越来越高,国内主流强势媒体共同发出倡议,社会各界也纷纷表示关注和支持。日前,广东人大代表康茵蕾建议,希望广东首开先河,把大年三十列入春节假期。然而这种呼吁不是一天两天了,为何迟迟不见我们的立法机构有任何动作,将除夕定为法定节假日就真得那么难吗?
除夕是辞旧迎新的一天,午夜钟声敲响的那一刻预示着新的一年的来临,“三十儿的年夜饭”更是春节的标志之一。除夕的早上要祭祖宗,晚上要放鞭炮,要吃团圆的饺子,后半夜还得守岁,这一天应该算得上春节期间最忙碌也是最有年味儿的一天了。然而我们的法定节假日却是从大年初一开始,很多在外地工作的人都无法同亲人共同享受这一天的忙碌与快乐。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对亲情的渴望,对传统风俗的眷恋,对休息权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人希望能将这一天定为法定节假日。
然而在专家和媒体的呼吁下,在人大代表的提议下,在老百姓的声援下,立法机构仍然不为所动难免让人心生疑惑。难道将除夕定为法定节假日真的很难,影响很大吗?当然不是!最近几年,全国“两会”上不断有代表、委员就此事提出讨论,然而就是没有个结果。作为一个法制的国家,设立立法机构的目的就是要将人们公认的正义和真理落实到法律层面上,更好的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人民将自己的一部分权力让渡给立法机构,在享有立法权的同时立法机关有义务倾听民意。立法是什么?立法就是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活动,是将一定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因此,如果立法机构不能反映民意顺应民意,岂不是违背了其最根本的义务和责任吗?虽然“除夕应定位节假日”这一民俗算不得什么大的立法事件,但往往可小处见大。
其次,民法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公序良俗。公序,指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良俗,自然是指善良风俗。法律原则是制定修改法律都必须遵守的准绳,是立法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摒弃的大前提。为什么立法者在众生呼吁之下仍然忽视“除夕该休假”这一风俗呢?
第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如果增加大年三十这个假日,又或提前几天放假,不但尊重了传统,符合了群众的意愿,又兼顾到了现实需要,广大人民群众一定会拍手称快,这也不正是体现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好举措吗?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仅要有严格的执法,公正的司法,更需要完备和科学的立法,合理地调整法律完善立法是经济健康发展、百姓遵纪守法的重要保证。因此,立法机关倾听民意与时俱进,审时度势调整不适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才是与时俱进。期盼相关的立法机构能尽快将这一民意反映倒节假日的相关法规里,老百姓家家都能在除夕那天吃上团圆饭!
相关链接:除旧迎新年三十 除夕为何不放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