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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巫术产生于人类社会的童年时期,是人类进入现代文明以前比较普遍地存在于世界各地的一种社会现象。在巫风盛行的汉魏六朝时期,巫师以巫术惑民,百姓因崇巫费财,并因此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与政治影响,轻者祸害一方,重者危及当朝。故而有识官员不惜采取断然措施,以禁断淫祀,杜绝巫风;在治巫的同时,还广立学校,劝课农桑,尽量为百姓创造安居乐业的条件。当然,我们也必须考虑当时的条件,不能放大当时禁断淫祀的效果。
大畅巫风——汉魏六朝巫风盛行
巫术产生于人类的童年时期,是人类为了有效地控制环境与想象的鬼灵世界所使用的手段,是人类最初认识自然和社会所形成的各种思想观念和技能的复合体。而在民俗学、文化人类学等学科的具体研究中,巫术既包括巫师进行的所有活动,也包括没有巫师的情况下人们自己进行的巫术性活动,乃至崇信巫鬼、进行占卜、讲究禁忌等各种避免厄运影响自身的行为。
中国巫术传承久远,汉魏六朝巫风盛行,巫术广泛地存在于社会各阶层尤其是民间社会之中,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相当的影响。历史上著名的两大“巫蛊之祸”,即发生在西汉武帝时期和南朝刘宋时期,这不失为今人观察汉魏六朝巫术流行情况的一个途径。汉武帝征和二年(前91年),京都长安发生了一起造成数万人流血的大惨剧,这就是困扰汉武帝晚年的巫蛊之祸。而元嘉三十年(453年),南朝宋文帝刘义隆则在自己的太子刘劭、次子刘濬和女儿东阳公主、女巫严道育等导演的一场巫蛊之祸中被杀,以至朝野震动,史称“太初之难”。
就史籍记载来看,巫蛊之祸只不过两起个案而已,但汉魏六朝整个社会却称得上是巫风弥漫,巫术盛行。《盐铁论·散不足》所言“街巷有巫,闾里有祝”的情形,或许就是两汉巫者充斥街巷闾里的真实写照。《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说“至乃宫殿之内,户牖之间,无不沃酹”,《晋书·艺术传·幸灵传》说当时人们对巫者、术士则是“百姓奔趣,水陆辐辏,从之如云”,这种情形终六朝之世亦未见改变。故《隋书·地理志》记扬州“俗信鬼神,好淫祀”,而荆州“率敬鬼,尤重祠祀之事”。在《晋书》里,包括巫术在内的一切秘术被称为“艺术”,这种“艺术”被认为能够用来“决犹豫,定吉凶,审存亡,省祸福”,达到“藏往知来”、“幽赞冥府”、“弼成人事”、“兴利而除害”、“威众以立权”(《艺术传序》)的目的。因此,在汉魏六朝时期,整个社会弥漫着浓厚的巫鬼气氛,这正如鲁迅先生所言,当时“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中国小说史略》)。
 三星堆遗址出土青铜立人像(一般认为其为群巫之长,可以让人们认识古代巫师的形象)
禁绝淫祀——汉魏六朝官吏治巫的基本情况
所谓“淫祀”,按《礼记·曲礼》的说法是,“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意思是祭祀不应该崇拜的神祇。由于中国古代长期以来祭祀与巫术相互渗透,民俗学家张紫晨先生称之为“祭祀中的巫术”(《中国巫术》,上海三联书店,1990年版,第78页),陶立璠先生则直接以“祈求巫术”相称(《民俗学概论》,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第257页)。因此,汉魏六朝的“淫祀”,其实质就是祈求巫术。虽然巫术的种类很多,但通过对史书所载相关史实的分析,汉魏六朝官吏的治巫集中表现在对祈求巫术的禁断上,这就是史籍屡屡记载的“禁绝淫祀”、“禁断淫祀”、“毁坏房祀”、“焚除房庙”、“禁止淫祠”、“除淫祀”。
两汉时期,敢于禁巫的官员主要出现在东汉。宋均先后在其任职的两地治巫。《后汉书·宋均传》载,20岁出头的宋均出任楚地辰阳(今湖南辰溪县)长时,因该地“其俗少学者而信巫鬼”,宋均“为立学校,禁绝淫祀,人皆安之”。宋均迁九江(郡名,治所在今安徽寿县)太守后的中元元年(56年),因蝗虫飞临九江郡界,众巫选取百姓青年男女作山公、山妪以祭山,“浚遒县(在今安徽肥东东)有唐、后二山,民共祠之,众巫遂取百姓男女以为公妪,岁岁改易,既而不敢嫁娶,前后守令莫敢禁。均乃下书曰:‘自今以后,为山娶者皆娶巫家,勿扰良民。’于是遂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