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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威海地界上出现了两件与文化遗产保护有关的事情。一件是经技区凤林办事处五家疃村一棵有着百年树龄的“消息树”无端遭遇毒手,被人恶意砍断(《威海晚报》2月27日报道);另一件是:为保护“海草房”这一具有胶东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市民苗女士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了“海草房”商标。日前,该商标顺利通过审核,为威海本地人拥有(据2月28日《威海晚报》报道)。
前者是不法分子破坏古树,后者是市民依靠自身力量保护地方文化。这一反一正两件事,从不同侧面折射出当前很多地方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存在的一个共同问题———社会力量参与不够。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文化遗产认识的提高,我市也日渐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并取得不少成果。不管是物质文化遗产,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一些典型的事例。比如,2004年,有关方面在建设环公园路寨南段时,专门给公路“瘦身”,减小路宽,以避让一段明代古城墙;2005年,市政府还出台了《威海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对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的抢救和保护。有关方面还对境内的民间文化艺术形式、民间风俗习惯以及生产习俗先后进行搜集、整理,出版了《威海民俗》等一系列书籍。然而实事求是地说,我们的文化遗产保护水平还比较低,并且大多数保护工作都是相关部门职能范围内的职责行为,缺乏足够的社会力量的参与。
当前,尽管公众对于文化遗产保护有所认识,也出现了部分像苗女士这样的热心市民,主动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但毕竟是极少数的个案。更多的人对于文化遗产保护却少有参与,全社会尚未形成合力。
实际上,在很多地方,许多文化遗产都以物质或非物质的形式存在于民间。因此,如果能够发动社会民间力量参与到地方文化遗产的保护中,那么必然会有力地促进我们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高我们的文化遗产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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