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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是我国第三个“文化遗产日”,国务院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话题也在持续升温。在社会普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更加重视的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思考如何解决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非遗”确定传承人相当不易
“要准确认定一个‘非遗’项目的传承人难度很大!”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很多‘非遗’项目都来自民间,同一个项目的‘艺人’技艺水平参差不齐,并且其传承情况往往也很混乱”。
“非遗”技艺最早时多沿用家族传承的方式,但仍不可避免技艺的流散。一方面,家族子嗣中的传承者并非一人,世代传承的结果必然将形成规模庞大的“树状”列表。另一方面,这些传承人难免会因为各自原因不能久居一地,而其自身所传承的技艺也就一并“流走”他乡,很有可能出现技艺的“入乡随俗”。这种技艺的融合、发展和演变给后世对传承项目的脉络梳理添加了不小的麻烦。更为困难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民间传统工艺、技术不再局限于单一的家族传承模式,而融入了师徒传承的方式。这使“非遗”项目大部分都呈现了复杂的、模糊不清的网状传承脉络。
据这位负责人讲,河北省在吴桥杂技这个项目传承人认定上就花费了很大力气。在吴桥县国办、民办的杂技学校星罗棋布、学员众多,杂技艺人遍布五湖四海,有的长年在国外演出,他们的技艺情况不得而知。而且,像吴桥杂技传统的魔术、杂耍等日趋消亡,从艺者也不好掌握。在推荐认定吴桥杂技代表性传承人王保合时,曾有同行提出异议。但经过工作人员逐村走访、了解传统魔术的从业老艺人,并多方联系打听在外演出的杂技艺人目前的情况,在掌握综合情况后,确定了王保合作为推荐人选,使得同行心悦诚服,一致赞成。
景泰蓝工艺大师张同禄就曾表示:“国家在寻访认定传承人时,关键看艺人、工匠的技艺水平和传承情况。而我能有幸成为景泰蓝制作技艺的传承人之一,都是得益于这些认定标准。”
据张同禄介绍,景泰蓝技艺是外传珐琅技艺和本土金属珐琅工艺相结合的产物。明清两代,御用监和造办处均在北京设有专为皇家服务的珐琅作坊,技艺从成熟走向辉煌。而北京景泰蓝技艺复杂,工序繁多,综合了青铜工艺和珐琅工艺,继承了传统绘画和金属錾刻工艺。他自己学的就是这门传统技艺,熟知并掌握景泰蓝的创作设计、全部生产的工艺和管理。
张同禄感慨地说,保护景泰蓝,最重要的是要从保护知识产权入手。大师们钻研设计出的造型,常常被一些小工厂剽窃,使用粗劣的原料加工,在街头兜售。市场上虽然也常常能见到这些类似景泰蓝技艺的制品,可很少运用到正宗的景泰蓝制作工艺。即便这些作品有的造型典雅、色彩绚丽,但缺乏“传承有序”的特点,始终也不可能归入“非遗”项目的传承体系。
一种“非遗”要认不同流派
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有一个项目的申报地区涉及到了中央、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辽宁省和山东省,并且相关的传承人多达20多位,成为了“非遗”认定工作中的一个典型的大工程。而给相关认定工作提出如此大挑战的主角就是我们的国粹——京剧。
京剧有“京派”和“海派”之分。京派以北京为中心,亦称“京朝派”;后者以上海为中心,包括南方地区的京剧,亦称“南派”或“外江派”。众多的流派把京剧表演艺术发展得淋漓尽致,丰富了京剧表演艺术的欣赏层面,京剧艺术本身也在流派的形成和繁荣中走向中兴。然而在“非遗”的认定时,既要考虑到各个流派的特色,又要兼顾到不同京剧行当的特点。因此梳理、认定如此繁复的项目不光要考虑传承人的问题,还需要权衡不同艺术流派所产生的附加问题。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负责人透露:“首先我们要确定该种项目存在哪几种艺术流派,避免艺术上的分歧。而且我们会更多地考虑这个流派被学术界、行内和当地群众接受认可的程度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独有风格特色。在此基础上,再认定不同流派的代表性传承人就容易得多,也清楚得多。”通过这种规范的操作,最终一份包含李世济、张春华、刘秀荣、刘长瑜、李金泉、杜近芳、杨秋玲、谭元寿、梅葆玖、孙毓敏、赵燕侠、李维康、叶少兰、王金璐、李长春、张幼麟、李荣威、周仲博、汪庆元、尚长荣、陈少云、王梦云、孙正阳、关栋天的24人大名单出现在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

“非遗”出现“重申报 轻保护”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晓明认为,随着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定工作的开展,各地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积极性很高,但应防止出现“重申报、轻保护”现象。一方面,部分贫困地区列入名录的保护项目,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尤其是不少贫困县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项经费而无法实施保护措施;另一方面,一些传承人抱着“先申报再说”的心理,申报成功后,在无法获得经济回报的情况下,也就对传承保护不再热衷。目前,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如何评估、如何保护,各地还缺少全盘考虑的整体思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还涉及到传承人挑选和培养的问题,所以必须要有20年至30年的远景规划,才能对艺术形式的整体传承形成保护。随着各级保护名录的制定,保护措施的延伸,保护项目将逐渐增多,贫困地区保护经费的压力将更大。贫困地区财力有限,尽管申报积极,但如果后续经费跟不上,最终只能无奈地出现“重申报、轻保护”的尴尬局面。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制定远景规划和长效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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