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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网名为“梦幻魔王”的网友,在淘宝网以3000元的价格,叫卖川剧绝活——变脸。尽管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把“变脸”放入购物篮,但卖“变脸”这一行为本身却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著名川剧大师彭登怀、欧阳荣华对此都“感到痛心”,并认为这是在糟蹋艺术。然而,愤怒的他们对此却又束手无策。细想一下,这正折射了当前非遗保护的一些误区和尴尬。
这几年,“申遗热”一直席卷着中国大地。省级的,国家级的,联合国的,各地为了能挤上这些遗产保护名单,不惜花费巨资,大兴土木。一旦自己的遗产项目上了榜,似乎就大功告成,不再有所作为。重申请轻保护,成了遗产保护的通病。川剧变脸是我国戏剧文化的瑰宝,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2005年就被列入国家首批非遗保护项目。此后不久,传出了“变脸”绝密外泄的消息,现在,又有人在网上公开叫卖“变脸”。虽然网上网下炒得热火朝天,但相关管理部门却没有应声而动。这让热爱“变脸”的公众不免失望。
如果说,重申报轻保护是非遗保护的流行病,那对遗产流失的忽略则是非遗保护的隐疾。南艺民俗学教授徐乙艺曾多次遗憾地说起一件事:生活在东北乌苏里江边的赫哲族,有做鱼皮衣的传统,可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现在只有几个人会做了。以前祖辈留下的鱼皮衣,竟被国外一些人悄悄买走了。这反映了一个现实,即我国非遗面临着失传和流失双重危机。而眼下出台的保护措施,重点都在如何寻找传承人、防止非遗消逝上。对非遗流失境外如何防护,则鲜有顾及。
因为这种忽略,过去我们已经吃了不少苦头。当年,日本人借参观之名,窃取了景泰蓝工艺、宣纸秘方,给我国造成了巨大损失。近几年,外国人无偿利用我国非遗大赚钞票的事例仍然不在少数。美国迪斯尼公司拿我们的《花木兰》拍成动画片,在全球狂赚3亿美元。现在,网上公开卖“变脸”,无论是谁,只要付点钱,就可以了解“变脸”的秘密。设想一下,如果听之任之,不加管理,会发生怎样的后果呢?
变脸是川剧的独门绝技,既有独特的技术含量,也要通过苦练方能掌握。但是少数人为了挣钱,也许只简单地学个半吊子,就去赶场子表演。粗糙拙劣的演功,对文化遗产本身就是一种破坏。变脸最大的艺术魅力在于神秘性,一旦变成了地球人都知道的公开技巧,必然大大削弱它的吸引力。而人们对变脸兴趣的淡化,无疑会加速它的消亡。
变脸的处境是我国众多非遗项目保护现状的缩影。法律界人士认为,目前,我国对非遗只提供行政保护,以确保民间文化的生存与传承。至于禁止国外对非遗进行改编和商业利用,我国还缺乏这样的法律框架。但可以借鉴国外做法,用著作权法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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