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日来,随着一系列文物景点拆违行动的有序展开,大同古城保护成为众多百姓关注的焦点。如今,大西街周围渐渐展露出古建筑轮廓,极目远眺,景点附近豁然开朗,多年来湮没于水泥丛林中的“国宝”尽显容颜。这座城市本该有的骄傲毫不掩饰地闯入人们的视野,过往群众拍手称快,市委、市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重大决策紧紧贴住了民心。
6月1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大同古城保护和修复的决定》,这为整体保护大同古城这一重大历史性决策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提供了法律保证。
按照《决定》,古城整体保护的范围是,东至御河东岸一线,西至新建南北路一线,南至南三环一线,北至北小城、玄冬门一线以内的区域。整体保护的内容是,上述区域内北魏、辽金、元明清等各个历史时期的遗存遗址。古城的核心保护范围是,东至御河南北路一线,西至新建南北路一线,南至新胜东西街一线,北至雁同东西路一线以内的区域。此外,下皇庄至白马城一线的北魏北苑墙及其周边、火车站北魏遗址及其周边、方山永固陵及其周边、云冈石窟及其周边区域列入北魏平城遗存遗址保护范围。重点修复的项目是各历史时期具有标志性、特殊性、代表性的构筑物和建筑物。如北魏时期的云冈石窟等;辽金时期的华严寺、善化寺等;元明清时期的关帝庙、府文庙、历史街区、古城墙、代王府等;近现代时期的赵承绶府邸、首善医院等。
同时,古城整体保护还包括对历史文化民俗的研究和挖掘,重点是对史前文化、北魏文化、辽金文化、明清文化的研究以及对传统工艺、传统戏曲、传统饮食、传统作坊、民风民俗的挖掘整理,最大限度地弘扬我市历史上形成的古都文化、边塞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和多民族融合所蕴含的和谐文化。
《决定》明确,在古城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构成破坏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