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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由文化部主办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颁证仪式,日前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此次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551名,包括了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俗等五大类。 会议间隙,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王文章。
记者:最近几天,我们采访了来自上海的沪剧、昆曲、锣鼓书方面的“传承人”代表,真切地感受到了他们的兴奋、激动和自豪。这些都还是个体感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哪些深层意义?
王文章:简单说来,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为保护自己的精神家园而进行的一项伟大的文化传承工程。我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民族众多。我们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绚丽多姿、异彩纷呈。它们源于五千年中华文明、植根于民族民间,是中华民族身份的象征、是培养民族认同感的宝贵资源。
其实,我们自古就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我国文学史上的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就是对民间歌谣记录、整理而成的,它将土风歌谣、正声雅乐、宗庙祭祀歌词汇集在一起,汉代以后成为士子必须研读的经书,对中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以10套《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工作取得了重要成绩。以2003年国家几个部委联合启动的、为期17年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为标志,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工作开始走向了全面的整体性阶段。现在的关键是要建立起科学、有效的保护和传承机制。
记者:那么,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哪些?
王文章:就世界范围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经济全球化的挑战,不计其数的文化遗产形式正面临着消失的危险,并受到文化标准化、武力冲突、旅游业、工业化、农业区缩减、移民和环境恶化的影响。从中国的情况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第一,一些依靠口传心授方式加以承传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经常可见。
第二,法律法规建设的进程不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紧迫性相适应。由于保护工作仍未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与保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不能得到系统性解决。
第三,一些地方保护意识淡薄,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少数地区进行超负荷利用和破坏性开发,存在商业化、人工化和城镇化倾向,甚至借继承创新之名随意篡改民俗艺术,损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
第四,适合中国保护工作实际,整体性有效性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在不少地区政府主导的有效性难以体现。
有两种倾向尤其应引起我们的注意。一种是建设性破坏,一种是保护性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正在全社会范围内引起人们广泛参与的兴趣,由于认识不正确,或出于良好愿望或出于经济目的,建设性破坏和保护性破坏,常常是在加强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名义下进行,更具有危害性。现在,中国新农村建设正在全国农村展开,这本身是件好事,但是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部分都保存在农村地区,如果建设不当,很容易对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拆旧村建新村,不对蕴含历史文化内容的有形遗存加以认真保护,承载这个村庄历史文化记忆的载体也就荡然无存。过去几十年来,这一方面已经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保护性破坏的危害也很明显。一些项目被确定为保护对象后,一些人片面地去开发它的经济价值,如对古老村落的过度旅游开发和一些手工艺项目的大量机械复制,使这些项目显现的某种人类文明以及这种文明成长的过程,因我们的“保护”而中断。在服务于旅游开发的目的下,原生态的歌舞,按照当代肤浅时尚的审美趣味加以改造;传统的民间手工艺制作大量机械复制;古老村落成了喧嚣的闹市。从表面上看,似乎是被保护项目的繁荣,实际上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本质性伤害。
记者:看来,抢救和保护处于生存困境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我们一项非常紧迫的历史使命。
王文章: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态文化,因为受人类社会结构和环境改变的影响以及其本身存在形态的限制,其社会存在基础日渐狭窄,生存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这一方面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另一方面,不能不看到这种影响的后果是传统文化、弱势文化的加速消亡,它体现的特定民族或群体的文化精神和人类情感、特有的思维方式、传统价值观念和审美理想,将为现代工业社会所产生的不稳定的文化观念所消解或代替。一个民族深层文化基因的改变,必然带来民族个性的变异和扭曲以及民族特征的弱化甚至消亡;特定地域、群体中凝聚其文化传统的那些难以用外在尺度衡量的文化表现形式的消解,也必然带来价值观念的混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