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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贵州省架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的现状如何?
罗运琪(省文化厅机关党委书记):贵州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大省,省委、省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当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基本架构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体系。建立起国家、省、地、县四级名录体系;命名了一批传承人;命名了一批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生态博物馆和文化生态保护区;实现了组织保障;加大了宣传推介力度。
主持人:您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这种模式是传承的主渠道吗?
周必素(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这种模式是传承的主渠道之一,近几年来,我省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已经有一定的基础,尤其是对濒临失传的民间口头文化进行收集和整理,将教学、科研传承融为一体,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序地融入校园、走进课堂,有效地实现了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弘扬,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个体教育与社会教育存在着客观条件的限制,特别是缺乏传承的人才队伍,同时,当传统的传承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遭遇到价值取向的冲击的环境下,学校教育就成了传承和弘扬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最为有效的方式。
主持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面临的突出问题有哪些?
朱健华(《贵州师范大学报》编审):贵州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活动,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由于普遍受到经费、师资、教材、场地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整体上工作步伐缓慢。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有: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工作缺乏规范化和系统化,缺乏长远发展整体规划,缺少能代表本地、适合民族民间文化项目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一些教师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只凭自己对资料的理解来开展教学,难免会造成知识错误而误导学生;没有具体的地方政策给予支撑,开展起来受束缚。经费短缺,无专项的发展资金下拨,仅靠学校无力支撑,尤其是购置民间手工艺制作材料、民间乐器、设施设备及支付民间艺人的教学费用等,制约了项目活动开展的连续性;教育人才紧缺,师资力量匮乏,许多教师难免超负荷工作,难以保障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没有形成一套长效的督导及考核、评价机制;部分学校还存在课时安排问题;个别教师及家长认识不足;有的职能部门和学校对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困难学生较多,因家庭经济拮据只能选择性地学习,不能普及培训;从事民族民间文化活动的场地有限等方面的情况,都不同程度地牵制和制约着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有序地传承和发展。
主持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引进高校,应具备哪些条件。
朱健华: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尤其是高校现行的学科布局与课程设置,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和补充修订。有了法律的依据,学科与课程的支撑,才能有效地得以贯彻落实。要整合教育、科研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社会资源,为高校提供国家、省、地(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料,共同协作、不断开辟新的项目资源。根据各省、市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家、教授、学者及民族民间文化工作者结合高校教育教学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写教材。注重教材的科学性、独特性、民族性、地域性、可操作性和传承性,逐步形成一套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系列丛书”。由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专家、教授对高校担任该课程教学的教师统一进行有组织、有计划地学习培训。通过实际的教学实践过程,定期举办教学工作研讨汇报会,探讨教学工作的经验与不足,逐渐培养一批集教学、科研、管理、挖掘、抢救、保护和传承为一体的专业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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