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传统孝道,诚然可以作为一种道德资源,但却不能不分良莠、照单全收。现在有些个学者高谈儒家的“价值理性”,“孝”无疑是一种道德价值,然而,当“孝”表现或者被编派成《二十四孝》那样无理性的乖张极端、荒诞怪异,试问,那还能说是“价值理性”吗?
一
在中国古代的“劝孝”读本中,就流布之广、影响之大而言,想必是非《二十四孝》莫属。鲁迅曾回忆说,他幼年时的保姆阿长,虽然不识字,但只要看到《二十四孝图》里的哪幅图画,她便能够滔滔不绝地讲出那一段的事迹来。相比之下,《孝经》虽是一本正“经”,其阅读群和知晓度就远没有那么大。这是因为《孝经》专述“孝”的义理、规训,而《二十四孝》则是讲“孝”的通俗故事,后来又配上了图画,所以在民国之前的五六百年里,即便是贩夫走卒、野甿村姑,也大都是耳熟能详。
《二十四孝》据说是元代郭居敬所编(另一说为元代的郭守正),它辑录古代所传二十四个孝子(内有二例是孝妇)的故事,题诗赞之,“以训童蒙”。可见《二十四孝》最初主要是以儿童为对象的“劝孝”范本。在这范本里,有些孝行故事,还差强人意,说得过去,比如子路“负米奉亲”,说的是子路家境贫寒,全家常以野菜为食,子路不忍心于父母食不果腹,出远门凭卖苦力打工挣得粟米(这点是笔者的逻辑推理,试想,若非打工,米从何来?),然后背米赶回百里之外的家中,让双亲吃上久盼的米饭。子路被称为“孝子”,确是当之无愧,我们知道,孔子就曾称赞他的这位大弟子:“由也事亲,可谓生事尽力,死事尽思者也。”又如汉文帝刘恒,在他的母亲薄太后生病期间,常陪侍在身边,而且先要亲口尝一下汤药,然后再端给母亲服用,这样的孝行虽然并不太难,可作为九五之尊、日理万机的皇帝,如此“亲尝汤药”的孝行,亦足以感召天下芸芸众生了。
但有的孝行故事,乍看似乎不错,可稍一细想,便觉得可疑。如称黄庭坚以贵显之身,“奉母尽诚,每夕亲自为洗涤溺器,未曾有一刻不供人子之职”。当了官还亲自为老母亲刷洗便桶,这种孝行确是异乎寻常,偶尔为之或有可能,但说黄每晚“涤亲溺器”,至少就有夸大之嫌;而且也不能说让家人或仆佣洗刷溺器,就是丧失了“人子之职”。事实上,在《宋史》里面,对黄庭坚的孝行有记载:“庭坚性笃孝,母病弥年,昼夜视颜色,寝不解带。及亡,庐墓下,哀毁得疾几殆。”黄庭坚在老母病重期间,白天夜里频频察看她的面色,睡觉时也不解衣带(好随时起身服侍老母);其母病亡后,在墓旁守丧的黄庭坚,由于哀伤以至于几度病危。这让人觉得真实而感人。苏轼当时就称道黄庭坚:“孝友之行,追配古人”。而所谓“涤亲溺器”,很可能是好事之徒的虚夸之说,甚至是编造出来的。又如“闻雷泣墓”一则,说王裒因其母惧怕雷鸣,所以在母亡之后便将她葬在山林深处,每逢雨雷交加,就奔至山林墓地,跪在墓前泣告:“裒在此,母勿惧!”倘若确曾有这回事,王裒的泣墓之举,显见有一种表演的性质。真实的哀思在于内心,而不是形于外的矫情。还有“老莱娱亲”,七十岁的老莱子,经常穿五彩斑斓的衣裳,在父母前装着婴儿的样子,“诈跌仆地,作婴儿啼,以娱亲意”。编派出如此装佯矫情的“孝行”故事,正如鲁迅所言:是“将‘肉麻当有趣’一般,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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